久舜謹遵政府法令且各部門增修內部規章,公司營運時,皆遵循公司法、營造業法、建築法、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並隨時注意國內營造及都更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,不定期指派相關人員參加外訓課程,必要時諮詢相關專業人士或機構,充分掌握政策、法律及市場環境變化。公司係由各部門負責其所屬業務之法規遵循及鑑別,並由法務室擔任法律顧問之聯繫窗口,協助各單位諮詢律師相關法律事宜。

2025年久舜違反職安法相關規定,裁罰金額總計60萬元,包含3件15萬元以上之重大違規事件,主係因開口處未及時設置防護設施,以及未將在承攬商納入協議組織管理;另因違反《噪音管制法》、《廢棄物清理法》、《水汙染防治法》等環境相關法規,裁罰金額總計14.6萬元;其他違規項目包含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及《建築法》等規定。

註 : 重大違規事件定義為罰款金額為新台幣 15 萬元以上。

違反法規

違反日期

違反說明

金額

管理措施

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

114/03/04

未將廠商之下包廠商納入協議組織運作

150,000

  • 強化每月協議組織會議管理,依規定定期召開並將會議紀錄歸檔,將會議照片納入附件,以利後續查核及勞檢單位檢視。
  • 建立每日收工會議確認機制,提前掌握次日進場廠商及再承攬商名單,確保進場前完成協議組織相關宣導、簽到及文件管制。

114/03/27

未將廠商之下包廠商納入協議組織運作

150,000

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、職業安全衛生法

114/07/02

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突施工架等場所作業,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,位於該處設置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

200,000

  • 拆除作業僅需拆除必要之施工架拉桿,無須整排拆除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開口;作業完成後,由廠商或現場移工立即完成安全防護設備之復原。
  • 廠商施作過程中若違反安全衛生相關規定,本公司亦予以開罰警告。

針對上述缺失項目,公司皆及時改善完成,並依規定繳納罰緩,持續要求承攬廠商做好職業安全措施及環境保護工作,以降低違規風險並提升工地安全及環境管理成效。

 
改善政策如下: